問題詳情

23.甲警為查緝走私毒品,裝置衛星定位追蹤器於 A 使用貨車下方底盤,用以接收其所在位置之經緯度、地址及停留時間等行蹤數據。然甲於他日取回先前安裝衛星定位器過程中,為 A 察覺而遭現場壓制並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為正當防衛不罰
(B)甲為依法令行為不罰
(C) A 無權提出告訴
(D)甲蒐集定位資料屬強制處分
(E)甲蒐集定位資料無證據能力刑法及刑事訴訟法5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1),E(0)

用户評論

stupid kitten】評論

正當防衛客觀上須面臨現在不法之侵害,防衛行為須符合適當、必要,主觀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意思,始該當正當防衛。本題甲於他日取回先前安裝衛星定位器過程中,A得主張甲侵害其隱私權,當屬現在一不法之侵害,A 現場壓制甲之行為,雖然可以達到排除侵害目的,惟手段上不符合必要性,而論以防衛過當。

阿答力】評論

nn本題甲是妨害秘密的現行犯,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強制處分 意義 : 為了獲取證據 / 保全證據 確保被告到場的行為nn

Long Hey】評論

有大大可以解釋選項C嗎

就是唸而已】評論

甲之行為應該當於刑法315-1條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故選項C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