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公務員甲藉其未具公務員身份之妻乙,就職務行為接受款項經告以原委後,請其代為投資隱匿來源。就甲、乙之罪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該當湮滅證據罪
(B)甲成立收受贓物罪
(C)乙成立湮滅證據罪
(D)乙成立收受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Jun Yo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偵查開始以後的湮滅行為才成立湮滅證據罪吧?....題目出得不好

【用戶】bonnenuit01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49 條(收受贓物罪)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第 165 條(湮滅證據罪)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目前我國實務採取返還請求權妨礙說,認為「刑法上之贓物罪,原在防止因竊盜、詐欺、侵占各罪被奪取或侵占之物難於追及或回復,故其前提要件,必須犯前開各罪所得之物,始得稱為贓物。

【用戶】Jun Yo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偵查開始以後的湮滅行為才成立湮滅證據罪吧?....題目出得不好

【用戶】bonnenuit01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49 條(收受贓物罪)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第 165 條(湮滅證據罪)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用戶】阿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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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目前我國實務採取返還請求權妨礙說,認為「刑法上之贓物罪,原在防止因竊盜、詐欺、侵占各罪被奪取或侵占之物難於追及或回復,故其前提要件,必須犯前開各罪所得之物,始得稱為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