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自訴為被害人之刑事訴訟上之權利,但其行使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下針對「甲駕車不慎撞傷乙的傷害案件」所為有關自訴程序的敘述,何者正確?
(A)乙如要對甲提起自訴,必須委任律師行之
(B)提起自訴必須繳交裁判費
(C)如果甲為乙的父親,乙無論如何均不得對甲提起自訴
(D)乙的親弟弟亦得自行對甲提起自訴
(E)如乙為律師,毋庸另行委任律師,即得逕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4年第6次、第7次刑庭決議。   其中第九點:自訴人具有律師資格者,無須委任律師為代理人。第 321 條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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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4年第6次、第7次刑庭決議。   其中第九點:自訴人具有律師資格者,無須委任律師為代理人。第 321 條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