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所謂「形式結合犯」,乃指從刑法規定之形式以觀,立法者明顯係將兩個獨立之故意犯罪(如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328條第1項強盜罪),結合而成另一獨立犯罪。226-1強制性交結合犯 (C)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使被害人受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49挖掘墳墓結合犯332強盜結合犯 (B)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一、放火者。二、強制性交者。三、擄人勒贖者。四、使人受重傷者。334海盜結合犯 (E)一、放火者。二、強制性交者。...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形式結合犯:白話就是法律明文規定A罪及B罪為結合犯如強盜殺人結合罪實質結合犯:就是單一法條含有複數犯罪行為的意思如強制性交:性交罪 加 強制罪 強盜罪:強制罪加恐嚇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