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n Wu】評論
補充資料信賴保護原則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概念:行政機關之行為罔顧人民對之信賴,除非公益或有特別犧牲外,不得為之。要件:需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信賴值得保護。
【金榜題名】評論
信賴保護原則保護人民
【yoyoamy123xd】評論
信賴保護原則 法規變更對人民造成影響 應該要給予補償措施或過度條款
【消特Kuo】評論
這題是文字遊戲B改成:人民可對行政機關主張信賴保護這樣才對,也就是說,行政機關應主動給予人民信賴保護,不是對人民主張信賴保護
【張懷安】評論
(A)信賴保護原則係源於法治國原則對於人民權利與法律秩序安定之維護釋字第525號解釋理由書第1段:「法治國為憲法基本原則之一,法治國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誠實信用原則之遵守。人民對公權力行使結果所生之合理信賴,法律自應予以適當保障,此乃信賴保護之法理基礎,亦為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等相關規定之所由設。行政法規(包括法規命令、解釋性或裁量性行政規則)之廢止或變更,於人民權利之影響,並不亞於前述行政程序法所規範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故行政法規除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經有權機關認定係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固得依法定程序予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