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主管機關對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依照就業服務法,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
(A)家庭暴力被害人
(B)職業災害勞工
(C)更生受保護人
(D)獨力負擔家計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4314
統計:A(13),B(80),C(1),D(6),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 第 24 條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二、中高齡者。三、身心障礙者。四、原住民。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九、更生受保護人。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Kaoly Y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一、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中高齡者。 三、身心障礙者。四、原住民。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九、更生受保護人。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主管機關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且自願就業者,應提供相關協助措施。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 第 24 條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二、中高齡者。三、身心障礙者。四、原住民。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九、更生受保護人。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Kaoly Y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一、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中高齡者。 三、身心障礙者。四、原住民。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九、更生受保護人。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主管機關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且自願就業者,應提供相關協助措施。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