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統計:A:312,B:30,C:39,D:79,E:0
難度:適中
【金鷹榜】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63條: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指定期日行訴訟程序者,應傳喚或通知訴訟關係人使其到場。但訴訟關係人在場或本法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