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甲以自己所有之 A 地設定抵押權向乙商業銀行貸款,後因甲無法按期清償,乙商業銀行遂行使抵押權向法院聲請拍賣 A 地,最後乙商業銀行承受取得 A 地。依銀行法規定,乙商業銀行原則上應自取得 A 地之日起幾年內處分之?
(A) 2 年內
(B) 3 年內
(C) 4 年內
(D) 5 年內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艾雅亞】評論

第 76 條 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或股票,除符合第七十四條或第七十五條規定者外,應自取得之日起四年內處分之。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