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一般函的結構中,「辦法」一項可因公文內容改為其他名稱,下列何者為宜?
(A)原因
(B)說明
(C)建議
(D)經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5871
統計:A(19),B(674),C(996),D(36),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辦法」: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其他名稱。(背...是唯一的捷徑)

【用戶】張茜瑤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