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我國有期徒刑之數罪併罰處斷方式,係採用下列何一原則?
(A)宣告刑限制加重原則
(B)法定刑限制加重原則
(C)併科原則
(D)吸收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3137
統計:A(2712),B(1172),C(1804),D(432),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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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分一堆名詞 不就很厲害

Jen】評論

(A)105台上2211 (訂應執行之刑之性質)按數罪併罰訂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法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個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映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奪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三十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線,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分配,以使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