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人生策略長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49 關於促進工作平等的措施,以下何者錯誤?(A)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 (B)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 3 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 1 小時 (C)受僱於僱用 5 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時,得請家庭照顧假(D)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得申請育嬰假(A) §15-IV(B) §19-I(C) §21-I(D) §22
【用戶】Roger Re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100年1月5日總統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故(C)選項受僱於僱用 5 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時,得請家庭照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