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對於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議題或案件的處理,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對象若屬未成年兒童,仍需善盡知會監護人再進行相關通報與處遇
(B)事先需建制相關處理機制、程序與救濟方式
(C)學校以及主管機關的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小時
(D)學校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7609
統計:A(394),B(13),C(6),D(160),E(0)

用户評論

Peiyi Chen】評論

☆ 性別平等教育法(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第 20 條  Ø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準則;其內容應包括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Ø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第 21 條  Ø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