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法令
(B)利用公務員身分
(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D)因而獲得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263
統計:A(396),B(587),C(1806),D(593),E(0)

用户評論

s0985137】評論

 1.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2.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3.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盧妍蓁】評論

C.是賄賂罪構成要件。⊙《刑法》第121條 ( 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22條 (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 )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王冠翔】評論

回3F對於(C)之舉例警察看到你闖紅燈攔下來後應該開闖紅燈罰單但卻只開未戴安全帽罰單這樣警察就可能構成圖利罪

幫按讚】評論

50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法令 (B)利用公務員身分(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受賄罪或行賄罪之要件,並非圖利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