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我國工會組織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團體協約是工會對制定工時的主要影響力 (2)現今已建立相當完善的制度化協商機制 (3)目前已充分為勞工提供完善服務(4)若未能發揮團體協商的功能,則難以為勞工爭取權益
(A)(1)(2)(3)
(B)(2)(3)
(C)(1)(4)
(D)(1)(2)(3)(4)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75
統計:A(21),B(25),C(6),D(4),E(0)

用户評論

Wu Meng You】評論

1的"主要"影響力是啥? 企管考這個?

蔡政縓】評論

這裡可能要先整理出所謂的勞動三權。1.團結權:雇員得團結起來自建立或加入工會等勞動團體等組織。如組織「工」會,注意是勞工的「工」不是公司的「公」。2.團體協商權:透過工會代表向雇主進行協商談判的權利。如近期桃園空服員工會為華航機師向華航高層爭取各項權利。3.團體爭議權:指的是雇員在與雇主協商或有爭議時,雇員有組織集體行動(如罷工)抗議而不受雇主懲罰的行動。因此最基本的在於勞工能先去組織或是加入工會,這樣才有集體力量向雇主協商工時或是進行罷工。但是這題我也錯了,真對不起大學老師啊!

a0972619】評論

團體協約=指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以團體協約而言,並非工會對制定工時的主要影響力,且目前我國工會未建立相當完善的制度化協商機制,也並沒有充分為勞工提供完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