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7.下列何種情形,不宜使用警銬:
(A)強制違序之人到場有必要時
(B)逕行通知違序之人到場時
(C)被拘留人有自殺之虞時
(D)執行拘留強制到場有必要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8097
統計:A(11),B(548),C(11),D(8),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L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