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承煒】評論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 存款。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授信 業務。三、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銷售本行發 行之外幣金融債券及其他債務憑證。四、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有價 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幣金融商品之買賣之行紀、居間及代理 業務。五、辦理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信用狀 簽發、通知、押匯及進出口託收。六、辦理該分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及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 或金融機構之外幣...
【gougou87】評論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共11點)境外(5點):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五、辦理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信用狀簽發、通知、押匯及進出口託收。六、辦理該分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及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匯兌、外匯交易、資金借貸及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幣金融商品之買賣。七、辦理中華民國境外之有價證券承銷業務。八、境外外幣放款之債務管理及記帳業務。 境內外(6點):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授信...
【林小雨】評論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只能辦理"境外"法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