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Tang】評論
依採購法第4條: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其政府採購法條文說明:補助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