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下列當事人書狀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或代理人應於書狀內簽名或蓋章,不得以指印代簽名
(B)當事人於書狀內引用所執之文書者,應添具該文書原本
(C)當事人提出書狀及其附屬文件後,法院應按他造人數製作繕本或影本,並送達於他造
(D)當事人提出於法院之附屬文件原本,他造得請求閱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6271
統計:A(17),B(31),C(105),D(111),E(0)
用户評論
【用戶】心如硝子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民訴地117條 書狀之簽名 (A)民訴第118條 書狀內引用證據(B)民訴119、120 (C)民訴120條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