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ee Kung】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137條:習慣及外國之現行法為行政法院所不知者,當事人有舉證之責任。但行政法院得依職權調查之。
【chenhsing7831】評論
行政訴訟法 137條 習慣及外國之現行法為行政法院所不知,當事人有舉證責任....故當事人是具有舉證責任的 再上述情況
【蔡修】評論
行政訴訟採職權調查 但是 當事人還是有舉證責任 不然要調查死喔~~~
【pinky】評論
(D)→行政訴訟法第189條Ⅲ(裁判之實質要件) 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