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有的權益,其就業薪資應比照一般待遇,若於產能不足時,可酌予減少。但不得低於多少?
(A) 50%
(B) 60%
(C) 70%
(D) 8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6182
統計:A(145),B(75),C(393),D(101),E(0)

用户評論

Velvet Blanc】評論

基本工資最低時薪,是以基本工資月薪除以每月法定工時182.67小時得出,今年元旦起基本工資調整為18,780元,時薪103元,調幅為5.03%。

Emily Chao】評論

2013年1月1日,調漲為時薪 109元,大約3.7美元,而月薪制則暫緩調漲,維持每月 18,780元。資料來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C%80%E4%BD%8E%E5%B7%A5%E8%B3%87

May Lin】評論

現在不是調高到109元了嗎??還是我記錯了!!???

】評論

現行法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 第40條(104.12.16)1.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