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憲法第 10 章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分別列舉中央、省、縣的個別權限,若是有新興事項未列舉,憲法採取何種權限劃分原則?
(A)中央列舉、地方概括的剩餘權方式
(B)地方列舉、中央概括的剩餘權方式
(C)均權原則
(D)中央委辦給地方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30,B:16,C:156,D:7,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本特例】評論

19 憲法第 10 章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分別列舉中央、省、縣的個別權限,若是有新興事項未列舉,憲法採取何種權限劃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