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縣(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且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應如何處理?
(A)一律辦理補選
(B)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C)由內政部逕自派員代理
(D)由副縣(市)長繼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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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法規名稱:...

Fan】評論

第 82 條直轄市長、縣(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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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 第82條【B】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