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種言論,受到憲法保障之程度最低?
(A)批評企業的學術論文
(B)菸商贊助公益活動之宣傳
(C)鼓吹受僱者參與遊行之傳單
(D)鄉民討論明星服裝造型的網路留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braces (110警四】評論

J794【限制菸品業者顯名贊助活動案】:...

t5931679】評論

言論自由之雙軌理論高價值言論:(☆)...

苑子】評論

大法官釋字794~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言論自由,在於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包括政治、學術、宗教及商業言論等,並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其中非關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商業言論,固兼具意見表達之性質,然尚不能與其他言論自由之保障等量齊觀,立法者亦得對商業言論為較嚴格之規範。商品廣告所提供之訊息,其內容須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並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始受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之保障。國家為保障消費者獲得真實而完整之資訊,避免商品廣告或標示內容造成誤導作用,或為增進其他重要公共利益目的(如保護國民健康),自得立法採取與上述目的之達成間具有實質關聯之手段,限制商品廣告(本院釋字第414號、第577號及第744號解釋參照)。

】評論

這題很多人被低這個字眼誤導簡單來說就是法院可以積極介入,所以保障特別低保障特別高就是法院不能隨便介入,因為受到高階保障,好比政治批評話題,即使我講得很北爛疑似涉及毀謗,法院也不能隨便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