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憲法第 23 條規定,人民權利得以法律限制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律僅指立法院通過之中央法律
(B)對於財產權,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限制
(C)地方自治團體不得制定自治條例限制地方人民之基本權利
(D)行政機關不得訂定法規命令限制人民之基本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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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braces (110警四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J765:按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權利,除屬...

【用戶】阿芸我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A錯在哪有大大能解惑嗎

【用戶】小小元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765:按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權利,除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外,於符合憲法第 23 條之條件下,得以法律限制之。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至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始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本院釋字第443 號解釋參照)。具私法人地位之公營事業,雖受公益目的較大制約,並受國家指揮監督,然其既有獨立之私法人地位,享有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則國家對其財產權所為之限制,亦應由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

【用戶】小小元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回3F答覆:個人見解(A)法律僅指立法院通過之中央法律。→除了中央所通過的法、律、條例、通則外,尚有地方議會所通過的自治條例(地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