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4 甲將其所有汽車借給好友乙使用,乙未注意車前情況與酒醉駕車闖紅燈的丙相撞,甲所有之汽車全毀,乙受傷送醫,住院期間由乙母丁全責照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及丙對甲汽車之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評論內容】(C) 乙向丙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得主張乙乃由其母丁照護,無現實看護費之支付,因此毋庸給付看護費用由親屬看護亦得請求賠償「看護費」親屬代為照顧被害人之起居,固係基於親情,但親屬看護所付出之勞力並非不能評價為金錢,雖因二者身分關係而免除被害人之支付義務,惟此種基於身分關係之恩惠,自不能加惠於加害人。故由親屬看護時雖無現實看護費之支付,仍應認被害人受有相當於看護費之損害,得向上訴人請求賠償,始符公平原則。

【評論主題】42 依民法之規定,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稱為:(A)不法管理 (B)誤信管理 (C)幻想管理 (D)表見代理

【評論內容】

表見代理(apparent authority),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中華民國民法169條規定:「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幻想管理係管理人誤以為自己事務為他人事務,客觀上屬於管理人自己的事務,所以沒有侵入他人的私領域。

【評論主題】17 依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刑罰制裁通姦及相姦行為,其目的在於約束配偶雙方履行婚姻忠誠義務,以維護婚姻制度及個別婚姻之存續,洵屬正當 (B)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

【評論內容】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即便已經通姦除罪,各種討論依然存在,如小三合法了嗎?性行為還有規範嗎?質疑的聲音此起彼落,沒有落幕。所以,為何要外遇除罪化呢?

大法官提出通姦除罪時,提出5點違憲理由,分別為世界潮流、性自主權、非重要法益、不符比例原則與性別差異。

1.世界潮流

國際間很多國家如印度、韓國早已將通姦罪除罪,台灣的相關法制也應該有所跟進。

2.性自主權

婚姻與家庭的定義隨時間已有不少變化,台灣的法律亦有改變,例如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同婚解釋後,婚姻已不再只是承載社會功能的制度,更是關於個人權利、人格的展現。通姦法律上所規定的行為規範部分內容限制憲法第22條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以及隱私權,而制裁的內...

【評論主題】10 集會自由應屬表現自由之範疇,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集會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集會遊行法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將造成寒蟬效應,有違憲法對集會自由之保障 (B)國家

【評論內容】釋字第445號

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為立法自由形成範圍,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必要性)之規定尚無牴觸。(A) 集會遊行法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將造成寒蟬效應,有違憲法對集會自由之保障

【評論主題】14依現行法制,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毋庸立法院同意(B)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開會審議預算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有應邀到會備詢之義務(C)行政

【評論內容】

(C) 行政院為執行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而訂定執行要點,仍應送立法院審議釋字543號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若因事起倉促,一時之間不能就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鉅細靡遺悉加規範,而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方能有效達成緊急命令之目的者,則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此種補充規定應依行政命令之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審議),以符憲政秩序。又補充規定應隨緊急命令有效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乃屬當然。

【評論主題】62.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一般處分?(A)十字路口紅綠燈號誌變化以管制車輛通行秩序(B)公路主管機關開放特定道路供民眾通行(C)衛生福利部公布特定食品之檢驗結果(D)颱風來襲前,地方政府公

【評論內容】

(C) 衛生福利部公布特定食品之檢驗結果,→→此特定非為一般處分。一般處分指的是「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評論主題】7 集會遊行法所定有關救濟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申請在禁制區舉行集會遊行,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否准,應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出申復 (B)申請借用市立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集會,遭該

【評論內容】(A) 申請在禁制區舉行集會遊行,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否准,應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出申復第 6 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禁制區如行政院、考試院、各級法院等,原則上是不能集會、遊行(除非主管機關核准)。警察機關否准,當然也就無法提出申復來救濟。(B) 申請借用市立文化中心(交通部觀光局所轄-行政機關)會議室舉行集會,遭該中心否准(行政處分),應依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  ○第 8 條第二項: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C) 因於遊行解散後未清理遺留現場之垃圾,遭該管警察分局處罰新臺幣 1 萬元罰鍰,應...

【評論主題】19 有關警察以科技工具蒐集掌握有事實足認有組織性犯罪之某黑道幫派幹部,駕車外出活動的敘述,何者正確? (A)如出於防止犯罪之虞者,合法 (B)經主管同意,合法 (C)蒐集之資料如傳遞於其他機關,違法

【評論內容】

第 11 條

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A),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B)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一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D)。已無蒐集必要者,應即停止之。

依第一項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外,應即銷毀之。

【評論主題】11 依據集會遊行法之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下列何種性質之罰則? (A)行政刑罰 (B)行政執行罰 (C)行政秩序罰 (D)行政懲戒罰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行政秩序罰或行政罰法)

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 29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行政刑罰)

【評論主題】13 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下列何者依現行法規定,不屬於治安顧慮人口? (A)經列入感訓處分執行完畢之流氓 (B)受毒品戒治人,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C)

【評論內容】

第 15 條

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

一、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二、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5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處罰,於裁處確定後執行。下列有關裁處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經警察機關處分之案件,受處分人未依法聲明異議者,其處分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至第 5 日期滿時確定 (B)地

【評論內容】(C)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簡易庭關於抗告案件之裁定,於裁定宣示或送達時確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5 條

【評論主題】14.有關各種強制執行方法及程序,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警察機關派員執行拘提。(B) 代履行費用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C) 經處以怠

【評論內容】(A)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警察機關派員執行拘提。

第 19 條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拘提。

【評論主題】10.有關民國 111 年 11 月 19 日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察人員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規範,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該規範之性質為行政規則(B)警察人員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拋射式

【評論內容】

(C) 拋射式電擊器為應勤裝備之一種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六條警械裝備機具:

警棍、警槍、電氣警棍(電擊器)、警銬、防暴網

【評論主題】42 依民法之規定,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稱為:(A)不法管理 (B)誤信管理 (C)幻想管理 (D)表見代理

【評論內容】

表見代理(apparent authority),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中華民國民法169條規定:「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幻想管理係管理人誤以為自己事務為他人事務,客觀上屬於管理人自己的事務,所以沒有侵入他人的私領域。

【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42 依民法之規定,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稱為:(A)不法管理 (B)誤信管理 (C)幻想管理 (D)表見代理

【評論內容】

表見代理(apparent authority),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中華民國民法169條規定:「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幻想管理係管理人誤以為自己事務為他人事務,客觀上屬於管理人自己的事務,所以沒有侵入他人的私領域。

【評論主題】17 依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刑罰制裁通姦及相姦行為,其目的在於約束配偶雙方履行婚姻忠誠義務,以維護婚姻制度及個別婚姻之存續,洵屬正當 (B)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

【評論內容】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即便已經通姦除罪,各種討論依然存在,如小三合法了嗎?性行為還有規範嗎?質疑的聲音此起彼落,沒有落幕。所以,為何要外遇除罪化呢?

大法官提出通姦除罪時,提出5點違憲理由,分別為世界潮流、性自主權、非重要法益、不符比例原則與性別差異。

1.世界潮流

國際間很多國家如印度、韓國早已將通姦罪除罪,台灣的相關法制也應該有所跟進。

2.性自主權

婚姻與家庭的定義隨時間已有不少變化,台灣的法律亦有改變,例如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同婚解釋後,婚姻已不再只是承載社會功能的制度,更是關於個人權利、人格的展現。通姦法律上所規定的行為規範部分內容限制憲法第22條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以及隱私權,而制裁的內...

【評論主題】10 集會自由應屬表現自由之範疇,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集會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集會遊行法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將造成寒蟬效應,有違憲法對集會自由之保障 (B)國家

【評論內容】釋字第445號

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為立法自由形成範圍,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必要性)之規定尚無牴觸。(A) 集會遊行法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將造成寒蟬效應,有違憲法對集會自由之保障

【評論主題】14依現行法制,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毋庸立法院同意(B)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開會審議預算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有應邀到會備詢之義務(C)行政

【評論內容】

(C) 行政院為執行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而訂定執行要點,仍應送立法院審議釋字543號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若因事起倉促,一時之間不能就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鉅細靡遺悉加規範,而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方能有效達成緊急命令之目的者,則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此種補充規定應依行政命令之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審議),以符憲政秩序。又補充規定應隨緊急命令有效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乃屬當然。

【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62.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一般處分?(A)十字路口紅綠燈號誌變化以管制車輛通行秩序(B)公路主管機關開放特定道路供民眾通行(C)衛生福利部公布特定食品之檢驗結果(D)颱風來襲前,地方政府公

【評論內容】

(C) 衛生福利部公布特定食品之檢驗結果,→→此特定非為一般處分。一般處分指的是「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評論主題】7 集會遊行法所定有關救濟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申請在禁制區舉行集會遊行,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否准,應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出申復 (B)申請借用市立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集會,遭該

【評論內容】(A) 申請在禁制區舉行集會遊行,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否准,應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出申復第 6 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禁制區如行政院、考試院、各級法院等,原則上是不能集會、遊行(除非主管機關核准)。警察機關否准,當然也就無法提出申復來救濟。(B) 申請借用市立文化中心(交通部觀光局所轄-行政機關)會議室舉行集會,遭該中心否准(行政處分),應依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  ○第 8 條第二項: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C) 因於遊行解散後未清理遺留現場之垃圾,遭該管警察分局處罰新臺幣 1 萬元罰鍰,應...

【評論主題】19 有關警察以科技工具蒐集掌握有事實足認有組織性犯罪之某黑道幫派幹部,駕車外出活動的敘述,何者正確? (A)如出於防止犯罪之虞者,合法 (B)經主管同意,合法 (C)蒐集之資料如傳遞於其他機關,違法

【評論內容】

第 11 條

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A),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B)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一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D)。已無蒐集必要者,應即停止之。

依第一項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外,應即銷毀之。

【評論主題】13 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下列何者依現行法規定,不屬於治安顧慮人口? (A)經列入感訓處分執行完畢之流氓 (B)受毒品戒治人,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C)

【評論內容】

第 15 條

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

一、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二、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11 依據集會遊行法之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下列何種性質之罰則? (A)行政刑罰 (B)行政執行罰 (C)行政秩序罰 (D)行政懲戒罰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行政秩序罰或行政罰法)

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 29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行政刑罰)

【評論主題】5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處罰,於裁處確定後執行。下列有關裁處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經警察機關處分之案件,受處分人未依法聲明異議者,其處分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至第 5 日期滿時確定 (B)地

【評論內容】(C)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簡易庭關於抗告案件之裁定,於裁定宣示或送達時確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5 條

【評論主題】20.甲為受羈押之被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4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於受羈押期間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並非訴訟權保障之內涵(B)甲於看守所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未

【評論內容】

釋字654號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 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 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 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受羈押被告因與外界隔離, 唯有透過與辯護人接見時,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始能確保其防禦權之行使。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 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 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

【評論主題】14.有關各種強制執行方法及程序,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警察機關派員執行拘提。(B) 代履行費用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C) 經處以怠

【評論內容】(A)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警察機關派員執行拘提。

第 19 條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拘提。

【評論主題】10.有關民國 111 年 11 月 19 日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察人員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規範,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該規範之性質為行政規則(B)警察人員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拋射式

【評論內容】

(C) 拋射式電擊器為應勤裝備之一種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六條警械裝備機具:

警棍、警槍、電氣警棍(電擊器)、警銬、防暴網

【評論主題】24 甲取得未滿 15 歲的乙之同意,帶著乙私奔,離開家庭,問甲應論以何罪?(A)刑法第 241 條第 1 項之略誘罪 (B)刑法第 240 條第 1 項之和誘罪 (C)刑法第 241 條第 3 項之

【評論內容】

區分刑法上的和誘罪與略誘罪。

和誘罪是指得到被誘人 ( 即未滿二十歲之少男、少女 ) 同意,將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例如少男少女商得同意,在外租屋同居。

略誘罪是指違反被誘人意思,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欺方法(假藉要介紹工作)等不正當手段,將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 如果被誘人尚未滿十六歲,則縱是得其同意,也算是略誘。略誘的處罰比和誘重。(C)

【評論主題】8 下列對於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抵押權有意定抵押權與法定抵押權之分 (B)抵押權擔保之範圍包括債權之遲延利息 (C)抵押權擔保之範圍包括實行抵押權之費用 (D)抵押權之順位,依成立之先後定之

【評論內容】

(D) 抵押權之順位,依成立之先後定之第865 條(抵押權之順位)*不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債權,就同一不動產,設定數抵押權者,其次序依登記之先後定之。

【評論主題】54 下列情形,何者不會發生國家賠償責任?(A)如將協助執勤人員拖吊違規停車之業者,定性為行政助手,執勤人員會同業者在完成拖吊任務的過程中,因過失造成被拖吊車輛之損害(B)法官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事件,書

【評論內容】

(A) 如將協助執勤人員拖吊違規停車之業者,定性為行政助手,執勤人員會同業者在完成拖吊任務的過 程中,因過失造成被拖吊車輛之損害。(正確。可提出國家賠償)其國家賠償責任,因行政助手乃行政機關手足之延伸,故其行為即被認為係公務員之行為,自應由該行政機關負國家賠償責任。 如係私法羅致之私人,在公務員監督下,與行政助手無異;然若公務員不在場監督,而由其己身獨立行使職權時,則與行政助手之情形區別,而應由其自己依私法負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1 行政程序法有關利害關係人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A)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B)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應給予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C)在行政程序

【評論內容】

第 10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應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A)第 46 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C)第 52 條

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但專為當事人或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D)

【評論主題】53 某專辦國外某特定地區旅遊之旅行社,獲知主管機關即將發布全國性警告,指出某嚴重傳染病疫情於該地區已日益升高。試問,該旅行社應聲請下列何種類型之暫時權利保護,始能及時阻止主管機關發布該警告,以避免造

【評論內容】假扣押:暫時凍結 (1)錢 (2)物品轉換成錢預防性須向法院申請、債權人提供1/3金額,適用於一般給付之訴。假處分:暫時凍結錢以外之各項權利(防止權利再變)預防性須向法院申請、債權人提全額,適用於一般給付之訴、確認訴訟(法律關係存否、違法)、課予義務訴訟(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之要件?(A)經費須自籌 (B)授權自行經營 (C)人事鬆綁 (D)執行公共事務

【評論內容】

行政法人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

【評論主題】49 甲違法經營工廠,主管機關查獲後對甲為勒令停工之處分,甲雖配合停工,但擬提起行政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該停工處分應提起確認之訴,並於本案合併請求因停工之損害賠償 (B)甲對該停工處分

【評論內容】

(C)甲對該停工處分應提起撤銷之訴,並於本案合併請求因停工之損害賠償

行政訴訟法第7條

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評論主題】20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其內容應明列法律授權之依據 (B)行政法院應受法規命令之拘束,無審查權限 (C)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其訂定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D)其發布應刊

【評論內容】

(B)行政法院應受法規命令之拘束,審查權限→→→法令有瑕疵則審查法規命令之合法性。

(C)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其訂定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評論主題】4 關於行政機關訂定裁量基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能實踐具體個案正義 (B)須顧及法律適用之一致性及符合平等原則 (C)須遵循法律授予裁量權之目的及範圍 (D)須有授權訂定裁量基準之法律規定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非屬「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之警械?(A)防護型噴霧器 (B)高壓噴水噴瓦斯車 (C)鎮撼(閃光)彈 (D)迫擊砲

【評論內容】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台75內字第13403號函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治字第0950023739號函(原名稱為「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規格表」)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種類

規格

備考

警棍

木質警棍

 

膠質警棍

 

鋼(鐵)質伸縮警棍

 

警刀

各式警刀

 

手槍

各式手槍

 

衝鋒槍

各式衝鋒槍

 

步槍

半自動步槍

 

自動步槍

 

...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C的選項是:總統(令),非是法律。

【評論主題】35. 公務機關對當事人進行個人資料蒐集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列何者非屬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可為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情形?(A)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B)經當事人同意(C)法律明

【評論內容】

(D)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時,可直接利用→→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評論主題】15.總統行使宣戰、媾和之權。戰爭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召集,稱之為:(A)臨時召集 (B)教育召集 (C)動員召集 (D)勤務召集

【評論內容】

兵役法第37條規定: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

一、動員召集:戰爭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

【評論主題】16.關於直轄市,下列何者正確?(A)人口達 125 萬人以上,或在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有必要者,得設直轄市(B)直轄市政府置市長 1 人、副市長 1 人(C)直轄市之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4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評論主題】13.關於《刑法》「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規定,於此範圍內,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解釋認為:(A)違反工作自由權,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

【評論內容】

釋字第815號:

06 年 4 月 19 日修正公布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 3 項規定:「犯第 1 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 3 年。」(嗣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第 3 條,但本項並未修正)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憲法明顯區隔原則之要求,與憲法第 8 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刑法第90 條第 1 項規定:「有犯罪之習慣或以犯罪為常業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85 年 12 月 11 日制定公布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 3 項規定:「犯第 1 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

【評論主題】15 依憲法規定,選舉訴訟由下列那一機關審判之?(A)法院 (B)大法官會議 (C)中央選舉委員會 (D)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28條:選舉、罷★★★★★...

【評論主題】14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A)解釋憲法 (B)政黨違憲審查權 (C)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D)統一解釋最高法院各庭之歧異見解

【評論內容】請問D選項「統一解釋最高法院各庭之歧異見解」

又是什麼意思?

是代表不同法庭(最高法院)之意見不相同才要統一解釋嗎?

【評論主題】25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訴訟,僅能向普通法院民事庭提起 (B)甲見管理機關設置「禁止跨越」標語旁之安全圍籬不高,乃跨越該圍籬至斷崖旁拍照,不慎跌 落深谷因而死亡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3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6 主管機關委託甲公司測量乙於河川地上違法堆置土石的面積與體積,作為罰鍰計算之依據。甲公司於行政組織法上之地位為何? (A)職務協助(B)受委託行使公權力 (C)行政助手 (D)權限委託

【評論內容】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

係指行政機關執行特定任務時,受行政機關委託予以協助,並按其指示完成工作之自然人 。例如:義消、義警、私人公司等。

(1)行政助手可以依契約關係(如承攬、委任、租賃、僱傭等)而成立

其是否有償、無償亦非所問。行政助手僅限於處理技術性、細節性的事務。

(2)行政助手並非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不代表行政機關,也非公務員法所稱之公務員

權限並無移轉,且不具獨立的法律地位。

(3)行政助手並非基於個人的意思能力而作為

只能依據行政機關的意思行動,聽從機關的指揮監督。就其性質而言,只是行政機關執行任務的工具。

如本題,主管機關委託甲公司測量乙於河川地上違法堆置土石的面積與體積→→依主管機關意思調查後作為罰鍰依據。

(4...

【評論主題】39 關於訴願法上訴願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受理訴願機關均應經言詞辯論作成訴願決定 (B)訴願人對於受理訴願機關所為之程序處置不服者,得聲明異議 (C)訴願事件之行政處分經原處分機關撤銷者,

【評論內容】

D)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得視事件之情節,作成逕為變更原行政處分之決定

訴願法第81條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附帶一提:訴願法之「無理由」均為「決定駁回」(訴願法79條第一項、82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37 有關聽證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B)不服聽證程序所作之行政處分,仍應提起訴願後,方可提起行政訴訟 (C)為維繫聽證程序順暢,故聽證程序之當事人不

【評論內容】

(D)聽證程序貴在迅速,是以,不得進行再為聽證

行政程序法第66條

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再為聽證。

(B)不服聽證程序所作之行政處分,仍應提起訴願後,方可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程序法第108條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行政程序法第109條

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評論主題】6 關於公法上之消滅時效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對於行政契約之終止權,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公法上消滅時效制度採權利消滅主義,與民法上消滅時效之法律效果不同 (C)行政機關對於

【評論內容】

(B)公法上消滅時效制度採權利消滅主義,與民法上消滅時效之法律效果不同(○)

公法上的消滅時效是5年(人民是10年);而民法上的消滅時效是15年。

【評論主題】15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在個案中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應如何處理?(A)法官必須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因此法官不能拒絕適用,只能逕行判決 (B)法官得直接拒絕適用違憲之

【評論內容】

憲法訴訟法第54條:

判決宣告法律位階法規範定期失效者,除主文另有諭知外,於期限屆至前,各法院審理案件,仍應適用該法規範。但各法院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於必要時得依職權或當事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俟該法規範修正後,依新法續行審理。

【評論主題】31 憲法第 23 條規定,人民權利得以法律限制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僅指立法院通過之中央法律 (B)對於財產權,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限制 (C)地方自治團體不得制定自治條例限制

【評論內容】回3F答覆:個人見解(A)法律僅指立法院通過之中央法律。→除了中央所通過的法、律、條例、通則外,尚有地方議會所通過的自治條例(地方法律)。

【評論主題】32 甲為慶祝其成年,租用私營旅館內庭園與眾多好友同樂,是否須經主管機關許可?(A)雖屬室外集會,仍可自由為之 (B)屬室外集會,須先經許可 (C)屬室內集會,可自由為之 (D)雖屬室內集會,仍須先經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法 第 8 條第2項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評論主題】31 憲法第 23 條規定,人民權利得以法律限制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僅指立法院通過之中央法律 (B)對於財產權,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限制 (C)地方自治團體不得制定自治條例限制

【評論內容】

釋字765:按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權利,除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外,於符合憲法第 23 條之條件下,得以法律限制之。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至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始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本院釋字第443 號解釋參照)。具私法人地位之公營事業,雖受公益目的較大制約,並受國家指揮監督,然其既有獨立之私法人地位,享有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則國家對其財產權所為之限制,亦應由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

【評論主題】27 主管機關進入營業場所檢查消防及相關安全設施是否合法,與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最無關?(A)隱私權 (B)營業自由 (C)人身自由 (D)財產權

【評論內容】

主管機關進入營業場所檢查消防及相關安全設施是否合法→→限制居住自由(凡未經同意侵入他人建築物就是對居住自由的侵害),故居住自由包含(A)隱私權。

【評論主題】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限制,下列何者違憲?(A)犯罪嫌疑人被法院限制住居 (B)破產人非經法院之許可,不得離開其住居地 (C)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男出國旅遊須先經核准,每次不

【評論內容】

釋字454:

屬命令之「戶籍登記作業要點」對於人民居住及遷徙自由加以限制及剝奪(無戶籍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得不予許可並限期離境),顯然牴觸憲法之規定,該「作業要點」既牴觸憲法,當然失其效力。確定判決仍加以援引適用,自屬違憲。

【評論主題】39 甲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申請,不服行政機關通知其補正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而逕提出訴願時,受理訴願之機關應如何處理? (A)訴願無理由駁回 (B)訴願不受理 (C)命訴願人撤回該訴願 (D)命訴願人補

【評論內容】甲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申請,不服行政機關通知其補正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而逕提出訴願時,受理訴願 之機關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