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答力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司法院網頁(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466-57052-2d7ae-1.html)貳、大法庭新制相關法案,自公布後6個月即108年7月4日施行為確保終審法院在審理每件個案時,對於同一種法律爭議所適用的見解均能一致,避免前後裁判見解歧異,使整體法律規範秩序具有安定性及可預測性,並進一步發揮司法權促進法律續造的功能,因此本院修改、增訂「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條文,建構終審法院之大法庭制度,於審判權作用內建立適當統一法律見解機制。本次修法,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轉換為大法庭制度,且一併廢除現有之判例選編、決議制度,並規定先前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