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99 年 8 月 4 日修正之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公務人員之婚姻關係於公務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 2 年以上,退休公務人員死亡後,其配偶始得起領月撫慰金,並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務人員甲於 民國 87 年與乙結婚,婚後 1 年多,甲即退休。後甲於 100 年 3 月死亡。關於本案之法律適用,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規定之從新從優原則,應適用結婚時之舊法
(B)依後法優先於前法之原則,應適用修正後之新法
(C)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適用結婚時之舊法
(D)依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應適用修正後之新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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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評論

(A)我想不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是因為聲請時已經是新法了。(要聲請配偶的月領撫卹金時)中標法 第 18 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C)不溯及既往,不拿之後的法律來罰先前的行為。基於信賴保護(D)依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行為持續中,在修改法律後繼續該行為,適用新法。比如藥局販賣為許可藥物,以前不罰,但是修法之後會被罰錢,藥局仍販賣該項藥物,所以就會被罰錢。但是如果是在給予利益的政策上,這種不真正溯及既往,需要謹慎修改,考慮當事人的信賴保護利益。比如入學後順利畢業就可以得到一萬元,但是讀到一半修法變成畢業後只能得到五千。或是像國家砍公務員退休金之類的...進去前是那樣,工作到一半發現怎麼越來越少...

費歐娜】評論

題目看不懂啊~~~求高手解釋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