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評論
(A)我想不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是因為聲請時已經是新法了。(要聲請配偶的月領撫卹金時)中標法 第 18 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C)不溯及既往,不拿之後的法律來罰先前的行為。基於信賴保護(D)依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行為持續中,在修改法律後繼續該行為,適用新法。比如藥局販賣為許可藥物,以前不罰,但是修法之後會被罰錢,藥局仍販賣該項藥物,所以就會被罰錢。但是如果是在給予利益的政策上,這種不真正溯及既往,需要謹慎修改,考慮當事人的信賴保護利益。比如入學後順利畢業就可以得到一萬元,但是讀到一半修法變成畢業後只能得到五千。或是像國家砍公務員退休金之類的...進去前是那樣,工作到一半發現怎麼越來越少...
【費歐娜】評論
題目看不懂啊~~~求高手解釋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