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B)行政機關得將其權限委託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C)行政機關因法規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 無須通知當事人
(D)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者,逕由各該機關協議定管轄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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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poll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委託--不相隸屬委任--下級機關管轄權.....看完整詳解

【用戶】小小元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D)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

【用戶】gq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13條:管轄權之競合A.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B.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第14條:管轄權之衝突A.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B. 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C. 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時,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D. 人民對行政機關依本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