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公務員懲戒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
(B)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給,但得申請退休
(C)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減 10%至 30%支給
(D)罰款,其金額為新臺幣 2 萬元以上、2 百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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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000060】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 11 條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第 12 條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第 13 條剝奪退休(職、伍)金,指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減少退休(職、伍)金,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第 14 條休職,休其.....看完整詳解

吳林甫】評論

法規名稱: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法規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第 一 章 總則第 1 條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第 2 條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第 3 條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第 4 條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

教育行政111】評論

B不得申請退休C10%~20%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