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有關教師組織的組成和運作,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教師會應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
(B)已參加本校之學校教師會之教師得跨校或跨區參加學校教師會
(C)學校班級少於 20 班時,得跨區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D)教師組織分為學校、地方及全國教師會三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75
統計:A(2),B(11),C(3),D(0),E(0)

用户評論

yuchencho】評論

已參加本校之學校教師會之教師得跨校或跨區參加「地方教師會」

candice】評論

法規名稱:教師法第 26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法規名稱: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26 條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鄉、鎮),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