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行政院於94年通過「姓騷擾防制法」,其目的為何? (A) 避免性騷擾 (B) 保護被害人之權益 (C) 確保工作權及職場安全 (D) 以上皆是修改成為行政院於94年通過「性騷擾防制法」,其目的為何? (A) 避免性騷擾 (B) 保護被害人之權益 (C) 確保工作權及職場安全 (D) 以上皆是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行政院於94年通過「姓騷擾防制法」,其目的為何? (A) 避免性騷擾 (B) 保護被害人之權益 (C) 確保工作權及職場安全 (D) 以上皆是修改成為行政院於94年通過「性騷擾防制法」,其目的為何? (A) 避免性騷擾 (B) 保護被害人之權益 (C) 確保工作權及職場安全 (D) 以上皆是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於94年通過「性騷擾防制法」,其目的為?(A) 避免性騷擾(B) 保護被害人之權益(C) 確保工作權及職場安全台中市王姓男子是蔬果商,他在今年3月間搭乘台中客運公車時,涉嫌不斷對著一名穿著體育服的女高中生臀部摩擦,台中地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判王9月徒刑。 【受理階段】 若性騷擾案受害人為學生,行為人是校外人士(房東、商家等),學校是否受理?一、學校應協助處理。 二、學校應協助受害學生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向行為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時,依同法同條第2項意旨,應得移請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