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關於受寄人保管寄託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寄人保管寄託物受有報酬者,應盡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
(B)經寄託人之同意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
(C)另有習慣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
(D)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4184
統計:A(145),B(12),C(87),D(38),E(0)

用户評論

HowWen】評論

【除錯】(A)受寄人保管寄託物受有報酬者,應盡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第590條(受寄人之注意義務)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B)經寄託人之同意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第592條(寄託之專屬性)受寄人應自己保管寄託物。但經寄託人之同意或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C)另有習慣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第592條(寄託之專屬性)受寄人應自己保管寄託物。但經寄託人之同意或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D)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受寄人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第592條(寄託之專屬性)受寄人應自己保管寄託物。但經寄託人之同意或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