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下列何種法律行為經登記始生效力?
(A)兩願離婚
(B)法院調解離婚
(C)收養
(D)監護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4452
統計:A(222),B(10),C(38),D(13),E(0)

用户評論

HowWen】評論

【除錯】(A)兩願離婚 第1050條(離婚之要式性)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B)法院調解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第1052之1條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C)收養第1079-3條(收養之生效時點)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發生效力。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D)監護宣告 經法院宣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