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行不行?絕對沒問題!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用益物權指雖然沒有特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但可以占有、使用別人的物而獲得利益的一種物權權利。民法的用益物權有4種,分別是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和典權。以用益物權中的不動產役權舉例,例如為了A地通行的便利,想要利用B地鋪柏油路通到聯外道路,A地和B地所有權人就約好在B地上設定不動產役.....看完整詳解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的用益物權有4種,分別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