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下列哪些權利,不是憲法第 8 條至第 21 條明文列舉的基本權利,而屬於憲法第 22 條所稱之「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為司法院大法官所肯認?
(A)信仰宗教之自由權利
(B)隱私權
(C)工作權
(D)名譽權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適中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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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憲法第22條所概括保障之未列舉權及其內涵...

紅茶拿鐵☕️】評論

第 8 條(人身自由)人...

邊伯賢的小可愛❤️】評論

第 8 條1.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2.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3.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4.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

謝薇 薇】評論

法緒--憲法第22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 @ 國考一般行政Q&A :: 痞客邦 :: (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