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Sam has two dogs. One is an old dog and the other(另外的)is a p              y.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0298
統計:A(388),B(2743),C(427),D(19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庫藏股之收藏限制與股東會決議、公司決議、公司董事

用户評論

謝能安】評論

董事是否必須為股東?  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亦即是說董事一定須具備股東之身分。惟以股東充任董事,並不能與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之世界潮流相契合,且公司之獲利率與公司董事由股東選任無特殊關聯,故董事實不須以具有股東身分為必要,故公司法乃修正為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項)選任之即可,不須再具備有股東之身分。

寶小鳳】評論

有獨立董事,不是股東身分, 可能是德高望重的學者,為公司的經營把關

Hui】評論

公司法(A)公司董事人數不得少於3人 。(B)公司董事必須是公司股東。第 192 條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C)董事會為決議時,有利益衝突的董事於表決時必須迴避,否則此一決議無效。第 178 條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第 191 條 股東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D)每年度會計終了,董事會必須編造相關財務與業務表冊送監察人查核並經股東會決議。第 228 條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左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前項表冊,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規章編造。第一項表冊,監察人得請求董事會提前交付查核。

yabe】評論

(C)的推論順序應該是公司法第 206 條董事會之決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於第一項之決議準用之。第 178 條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第 180 條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股東會之決議,對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第 191 條股東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