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3 ( ) 張先生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應補稅額30,000元,經查係因承辦人員援用執行業務之必要成本率誤植,以致所得額計算錯誤,下列何者是正確之處理方式?
(A)提起復查
(B)提起訴願
(C)查對更正
(D)直接退回原核定機關。〈稽17〉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3943
統計:A(58),B(3),C(239),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綜合所得稅十大類所得、目前行政救濟程序及其管轄機關、訴願先行程序、訴願前置主義

用户評論

【用戶】黃金獵犬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謂稅捐之查對更正,是指納稅義務人對於繳納通知文書「形式上」的明顯錯誤,請求稅捐稽徵機關更正的意思。稅捐稽徵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