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民國 99 年 8 月 9 日警政署頒「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下列何項工作並非分駐(派出)所所長之職責?
(A)每週至少應於勤前教育時,對員警施予家戶訪查進度考詢
(B)對所屬警勤區員警,每二週以督帶勤方式全程抽查警勤區一名以上
(C)每年年終應複評複雜警勤區員警,以避免因能力不足,致轄區治安重點資料未依規定建置與訪查
(D)每年年度結束前應完成各勤區基本資料工作進度評核與指導,並將指導事項填於督導人員檢視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0719
統計:A(35),B(36),C(214),D(49),E(0)
用户評論
【kzkcrzr】評論
第79點 繁雜警勤區每年年終應由分局業務組長實施複評,以避免警勤區員警因工作能力不足,致轄區治安重點資料未依規定建置與訪查。
【Sony Lin】評論
上記回應均應修正七十一、分局業務組長應於每年十二月,對於繁雜警勤區實施複評,避免繁重警勤區員警因工作能力不足,致未依規定建置及訪查轄區治安重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