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a1111】評論
「消耗品」和「非消耗品」之分類,按其性質、效能及使用期限分類
【J】評論
主管機關: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發文機關: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發文日期:102.01.28發文字號:資總字第1020000586號 函異動性質:修正主旨: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物品管理要點法規名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物品管理要點法規內文:壹、總述一、依據:行政院96年12月13日修正之「物品管理手冊」。二、目的:健全公用物品管理作業制度,提升使用效能。三、定義: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物品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所稱物品,係指金額未達新台幣一萬元,或使用期限未達二年之設備、用品等。四、區分:按其性質、效能及使用期限區分如下:(一)消耗品:指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使用價值者,或金額在新台幣一仟元以下,如事務用品、紙張用品、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