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威志】評論
因為滿16歲就可以送他去念國中補校(夜校)了!!!教育局和學校也就減少一個中輟生名額!
【Shau Jang Lu】評論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第五條"前項中輟生追蹤管制期限,至期年滿十六歲止"
【YU】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 3 條本辦法所定學生之通報、協尋及協助復學,至其滿十五歲之該學年度結束答案應改為(A)15歲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