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廢物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文書簡化減少文書數量應注意事項如下:(一)各級機關本於其職掌範圍規定處理之事項,除法令規定及性質重要者外,無須報備。(二)無轉行或答復必要之文書或例行准予備查之案件,應逕予存查。(三)屬公告周知之文書,應於電子公布欄公布,並得刊載於政府公報、公告或其他公務性刊物,以代替行文,下級機關應即照辦,無須逐級函轉。(四)同一機關之內部各單位,必須以書面洽辦公務者,應以書函或便簽行之,或將原文影印分送會簽,並儘量利用電子方式處理。(五)各機關自其他機關電子公布欄所擷取之資訊,可直接利用機關內部網路轉登或辦理,無須另外行文。(六)副本如僅為通知性質,不須辦理,亦無其他意見者,無須行文答復。(七)內容簡單無須書面行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