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逸】評論
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一第一款處新台幣1萬 - 5萬,可連續處罰或停業故答案選 (B)小技巧:罰鍰之間大多都是五倍,故可使用刪去法排除非五倍罰鍰之選項
【Even Hsu】評論
消防法第15-1條 [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 罰則42-1[1萬~5萬元罰鍰][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逕予停業]#1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 ,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95年2月1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雇 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2 前項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變更、撤銷與廢止、業務範圍、技術士之雇用 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3 第一項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4 第一項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 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