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票據法有關背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空白背書之匯票,得依匯票之交付轉讓之
(B)執票人應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權利
(C)背書附記條件者,其條件視為無記載
(D)到期日後之背書,仍有票據轉讓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8855
統計:A(67),B(98),C(105),D(680),E(0)

用户評論

】評論

依票據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到期日後之背書,僅有通常債權轉讓之效力。」所謂「僅有通常債權轉讓之效力」,是指期後背書無票據法第14條善意取得之適用,亦無第13條人票據抗辯之適用,此外,期後背書人不負擔保付款之責,故執票人對期後背書人並無追索權,但對發票人及期前之一般背書人仍有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