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第35條(簽名、蓋章)【相關罰則】§79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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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條(簽名、蓋章)【相關罰則】§79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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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條(簽名、蓋章)【相關罰則】§79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