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甲先偽造私文書後,進而拿此偽造的私文書立即行使,甲同時涉犯刑法第 210 條及第 216 條兩罪,依實務見解,該兩罪應如何競合?
(A)想像競合
(B)吸收關係
(C)集合犯
(D)數罪併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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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Von(警特一定會上榜)】評論

一、刑法上所謂犯罪行為之「吸收關係」,係指其低度行為為高度行為所吸收 例如:由收受偽造紙幣器械原料而偽造紙幣,其收受偽造紙幣器械原料之低度行為,為偽造紙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