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ngridch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紐文英,2010)*學年教育目標的範圍較大,其敘寫方式基本上應包括至少兩個部分;1.一個具體的行為(或動作)、2.行為完成後的結果(或內容),例如:能正確使用一定數額的金額、能完成三項身體清潔活動。*學期教育目標為學年教育目標的細目或具體表現,其擬定除了應考量學年教育目標之基本原則外,還需注意:1.以學年目標為依據 2.功能性取向 3.學生導向 4.具體、可觀察、可操作、可評量 5.一個學期目標僅包含一個學習結果 6.應包括行為發生時的情境及精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