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民國92年2月6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下列何者不可參加校務會議?
(A)校長 
(B)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C)家長會代表 
(D)學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8565
統計:A(12),B(11),C(290),D(96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00 年 國民教育法 修正、國民教育法

用户評論

【用戶】諺承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

【用戶】Ding-Huang L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學生是不是列席?因為學生期末好像會參加

【用戶】yinanyu83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我遇到的,學生會會長不僅可以參與校務會議,討論之後還有投票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