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輝】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至十七人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n三分之一,其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建議之n。n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