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有關責任與義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均屬法律責任
(B)法律責任之追究,應以「客觀主義」為基礎
(C)大部分之責任係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因當事人違反所約定之義務
(D)損害賠償係屬責任而非屬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93
統計:A(349),B(1961),C(322),D(938),E(0)

用户評論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違反法律上義務內容  要負起法律責任 背背背1.客觀主義為古典刑法學派所倡,認為刑法處罰之對象為犯罪行為,必須有犯罪行為,且其行為對於他人之法益已構成侵害者,始予制裁,乃將刑事責任之基礎,建築在客觀之犯罪事實上,刑之重輕,亦以行為引起損害之大小而定。即罪刑法定原則2.主觀主義為新派學者所倡,認為犯人主觀之性格,實為刑事責任之基礎,犯人主觀上苟有反社會之表徵,即應予以制裁,刑之重輕,亦視犯人對於社會之危險性,即犯罪行為之再發性如何而定,至於犯罪行為現實上之性格如何,實際引起損害之大小如何,均非所問故意或者過失決定了法律責任的輕重

張一中】評論

主觀:有無犯意,思想上客觀:有無犯法,要件上義務:該做的事,e.g.停紅燈責任:違反該做的事所需付出的代價,e.g.闖紅燈被罰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