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龍】評論
風險自留是指企業自己主動承擔風險,以其內部的資源來彌補損失。它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也是一種籌資方式。經濟單位在採用風險自留時的考慮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風險的可保性。如果風險是不可保的,如巨災損失,那麼風險自留可能是唯一的選擇。風險的發生頻率和損失程度。如果風險發生頻率高,但損失程度小,那麼風險自留可以節省保險費和管理費用(①自留風險成本不超過其他風險成本時)。如果風險發生頻率低,但損失程度大,那麼風險自留需要有足夠的財務能力(⑤財務狀況良好,可設立準備金或基金支應時)和風險分散手段。風險自留的管理費用和附加保費的比較。管理費用包括借款成本,焦慮成本,基金管理費用等。附加保費包括保險公司的利潤,負荷費用,稅收等。如果管理費用小於附加保費(①自留風險成本不超過其他風險成本時),那麼風險自留在經濟上更有利。風險自留和投保的期望損失和機會成本的比較。期望損失是指發生風險時需要支付的金額的期望值。機會成本是指放棄其他投資機會而產生的收益損失。如果企業預計的期望損失小於保險公司預計的期望損失(②有豐富風險管理經驗時)&(④自己擁有同質性之大量風險單位時),或者企業自留的機會成本小於投保的機會成本,那麼風險自留在經濟上更有利。稅收的影響。在一些國家或地區,投保的保險費支出可以免稅,而自留風險的基金或借款不能免稅。這可能導致投保在稅收上更有優勢。